基石科技控股:Spark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发展 成功提取金额为5130万港元的第二阶段资金

发布时间:2026-04-04 15:34

  基石科技控股发布公告,内容有关认购泰国合资公司Spark EV Company Limited普通股之重大交易。Spark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发展,并以已达到以下已约定的里程碑:已在泰国完成安装240个电动汽车充电站;营运网络的平均使用率达到9%;且第一阶段已安装充电桩的资本支出未有超出预算范围。

  随着集团圆满达成约定的里程碑,集团已成功提取金额为5130万港元的第二阶段资金。所得款项将拨入其资本支出计划,用于加快Spark在泰国电动车充电网络的发展,具体包括:扩张网络:在主要大都会及高交通流量地区增设多于200个电动车充电站。提升基础设施:升级配套软件系统,并加强在地维护能力,以确保服务能维持较长运作时间及较高可靠性。

  提取第二阶段资金,标志着集团战略扩张计划的另一重要里程碑。这一进展将有助集团继续迈向其长期愿景-即在泰国建立一个达1000个充电站的完善充电网络,进一步确立集团作为东南亚领先电动车充电服务供应商的市场定位。董事会相信,在泰国快速部署充电基础设施将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并巩固本集团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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