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医药发布公告,于2026年8月27日,董事会通过决议,内容有关建议采纳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建议采纳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目的为:认可若干参与者的贡献,并向彼等提供奖励,以为集团的持续营运及发展留任该等人士;吸引合适人选助力集团进一步发展。
鉴于合资格参与者的范围扩大至包括服务提供者,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7.03A条的规定,在计划授权限额内采纳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属适当。
因此,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不时授予服务提供者的奖励总数,不得超过截至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因此,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的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应为141.8万股股份,即截至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