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开展所谓“团结十讲”,大肆歪曲历史、法理与事实,妄称“台湾是一个国家”,制造虚假叙事,错漏百出,荒谬至极。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众所周知,1894年7月,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次年4月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布对日宣战布告,宣告“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并宣布将收回台湾、澎湖列岛。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其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以及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从国际法角度看,这一重大事件引发的继承属于国家内部新政权取代旧政权的政府继承,而非一个国家取代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家继承。从主体性上看,中国依然只有一个,并未产生或分离出一个新的国家。因此,中国作为单一国际法主体的性质没有改变,其主权和领土疆域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的政府继承,自然包含对作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一部分之台湾的继承。赖清德故意混淆“政府继承”与“国家继承”,纯属强词夺理、胡搅蛮缠。
赖清德刻意绕开赖清德在所谓“团结十讲”第三讲中,以“宪政体制”为幌子,实质推进“台独”分裂路线,其核心观点之一是否定台湾地区“宪制性文件”的一中属性。为此,赖清德宣称“台湾没有派员参加制宪”。然而,根据岛内历史博物馆典藏资料,1946年的“制宪国民大会”,台湾省即有18名代表参与,这直接戳破了赖清德歪曲历史的谎言。此外,1991年第一次“修宪”中明确提到“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这一表述构成“两岸一中”的法理基础。从岛内政治现实看,赖清德所谓“宪政体制”论,不过是为其宣传谋“独”言论和推动“大罢免”行方便,谋求一党之私,这种行径已经遭到岛内舆论强烈批评。
赖清德无视历史、学理、法理、常识,制造谬论,极大破坏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前景,增加了台海地区爆发冲突的风险。不论赖清德如何费尽心机,都不能改变“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事实。虽然目前台湾和祖国大陆暂时处于分离状态,但大陆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致力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在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赖清德一系列“表演性”演讲注定是自娱自乐、徒劳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