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金融业务回归持牌主体 期货格局有望加速优化

发布时间:2026-04-20 18:33

  东方证券发布研报称,当前期货市场扰动主要来自新规落地前后的业务迁移、牌照申请、系统改造与资本补足压力;短期看,政策过渡期内行业经营节奏和利润兑现或仍有扰动;中长期看,金融业务回归持牌主体、交易类业务准入门槛抬升、手续费“反内卷”加强、资管通道化受抑,均有助于提升期货牌照稀缺性和头部机构制度红利,行业竞争也有望进一步向资本实力、风控能力和综合衍生品服务能力集中。建议关注资本实力雄厚、客户基础良好、业务特色化突出、具备做市/衍生品/资管综合布局能力的头部券商及期货公司。

  东方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该行认为,相比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本轮修订并非简单“补丁式”完善,而是在

  基础类业务对应注册资本门槛为1亿元/ 2亿元,经营1项交易类业务对应5亿元,经营2项及以上交易类业务对应10亿元;申请新增业务时,每次最多新增1种业务,且与上次获批间隔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需满足风险监管指标、人员资质、展业时长等条件。分层分类监管思路进一步明确,行业准入壁垒抬升,头部机构资本与综合能力优势将更加突出。

  原先由风险管理子公司经营、以协会备案和自律管理为主的期货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业务,改由期货公司经营并纳入许可准入和行政监管框架;同时,已由子公司开展的相关业务需逐步取消,过渡期为18个月。相比之下,新版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此前2023年版中提及的期货保证金融资业务和期货自营业务,并明确期货公司自有资金和期货资管计划不得投资未上市交易股票/股权、非标债权等高风险低流动性资产。这一轮规则调整的核心并非简单扩表,而是在强监管框架下推动业务回表、风险回表和牌照价值重估。

  经纪业务方面,新规要求期货公司公示手续费标准、与客户明确约定具体手续费,期货手续费“反内卷”有望由自律约束进一步向部门规章升级;资管业务方面,新规强调期货特色,要求其他类期货资管计划运用期货或衍生品工具对底层资产进行风险管理,且相关募资净规模不得超过期货和衍生品类资管计划的5倍,并强调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抑制通道化扩张;股权与组织管理方面,新规同步强化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约束、完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集中管理要求。整体来看,短期行业合规改造、业务迁移和资本补足压力将上升,但中长期更有利于头部机构集中度提升和行业竞争格局优化。

  政策落地节奏及最终条款存在不确定性,业务迁移和牌照申请进度不及预期,资本补足和合规改造成本超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及分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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