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工智能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6-09-08 07:55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赋能千行百业,也为乡村发展带来新机遇。2025年,国务院印发

  农业生产向数字化迈进。人工智能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由“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在种植环节,基于计算机

  乡村治理向智能化升级。数智化赋能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基层治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在公共安全领域,智能监控结合行为识别算法可开展常态化自动巡检,提高应急响应效率。传统乡村治理更多依靠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了“算法治理”新维度,以数据决策取代经验判断、以模型预测取代事后处置、以平台协同取代分割管理。如,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打造“村务AI助理”平台,整合海量数据资源,已实现全域覆盖,平台注册用户超6万人,累计服务村民超2.1万次,同时乡村治理强化“事前预判”,民事纠纷调解处理成功率显著提升。

  公共服务普惠化水平提升。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是制约乡村全面振兴的一个瓶颈。人工智能广泛应用,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分治的壁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如,通过远程技术让优质医疗、教育等资源突破地理限制下沉到乡村,使普惠性政策能够精准触达目标人群,提升农村地区“一老一小”服务的可及性。浙江省松阳县将山区流动服务与“人工智能+”相结合,无人驾驶智慧助餐车搭载智能导航系统精准规划配送路线,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配送,大幅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科技+民生”带来的温暖与便利。

  人工智能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已初见成效,但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堵点和短板。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软硬件配套不完善,制约应用场景落地;数据权益界定模糊,流通利用机制尚不健全,给基层治理带来挑战;乡村数智化建设缺乏既懂技术又具备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制约数字化治理模式推广。推动人工智能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需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让技术红利持续转化为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

  一是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人工智能融入乡村场域,建设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是前提,需从技术、制度等方面

  二是完善数据权益分配与流通利用机制。农业数据碎片化、权属模糊等问题对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形成约束,需完善数据采集、治理、流通等配套制度。搭建农业大数据平台,打通部门、行业之间的数据壁垒,集中各类涉农信息。制定农业数据分级分类标准,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人工智能算法模型训练提供海量且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探索适配乡村场景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在确保涉农数据与农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资源有序流通与合规交易。

  三是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乡村数字化转型,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支撑。可探索构建递进式人才梯队:面向普通农户加大数字技能普及力度,将人工智能技术纳入涉农培训体系;依托科技特派员队伍,培育一批熟悉“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技术落地的中介传导功能;针对特色场景引进研发类人才,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可持续的人才供给。

  四是创新制度供给提升治理能力。技术落地应用,需提供适配的制度供给。治理规则方面,构建包容审慎的治理机制,为技术试错预留充足空间。标准规范方面,细化算法运行效能评估、涉农数据安全管理等配套标准。运营机制方面,完善财政扶持等激励政策,建立差异化补贴机制,分类指导并精准施策,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培育本土专业服务市场,推广应用轻量化的SaaS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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