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主播相互辱骂诽谤被行拘,网警最新提示

发布时间:2026-06-13 11:42

  随着网络社交媒体不断发展,许多生活中的暴力行为会通过网络传播发酵,例如在网络平台上编造谣言和恶意攻击等行为,不仅伤人伤己,更容易形成网暴,变成伤人的利器。近日,浙江湖州网警侦办了一起 2 名网络主播

  经查,网民陆某某、陈某二人因私人矛盾,在短平台,以发布短、直播等方式,发布大量带有侮辱性、攻击性言论,公然相互诋毁、辱骂、诽谤以“泄愤”,相关、言论在网络平台传播,转发数量过万,引起大量网民关注,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报道提到,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在平台表达自我的“话语权”,但是谁也不能突破法律的红线。图一时之快、泄一己之私,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都会受到相应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网警最新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正确利用社交软件等网络工具,发表的内容不可突破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否则,行为给他人造成影响的同时,自己也要对错误行为付出代价。在利用网络自媒体进行直播或发布相关信息时,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起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清朗的网络空间的社会责任。

  延伸阅读 近年来,为博取流量而进行网络辱骂、诽谤甚至线下约架的事件屡有发生,并受到法律惩处。例如,在湖北咸宁,网络主播谭某为提升热度,长期在网络上辱骂、挑衅其他本地主播,甚至在线下殴打他人,最终被行政拘留,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进一步调查。 在江苏南通,网络主播季某为吸粉引流,专门挑选本地知名主播进行无端辱骂攻击,累计发布辱骂 45 部,传播超 62 万次。其行为因构成侮辱罪,于 2024 年 3 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网络直播活动。 更早的案例中,2019 年,黑龙江大庆一名 49 岁的网红主播王某波因在直播中发布辱骂、恐吓、有枪等极端不良内容,并穿着仿制警服直播,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丈夫刘某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五日。 因网络争端演变为线下约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2019 年 8 月,两名男子汤某和赵某因在直播平台上为主播刷礼物争风吃醋,从线上骂战发展为线下约架聚众斗殴,最终导致 8 人被刑拘。 除了个人恩怨,为流量而编造谣言的行为同样。2026 年 5 月,重庆开州刘某建等 6 人,为博取流量,自导自演了“男子骗女主播去境外诈骗”的虚假情节,并伪造身处境外的假象,最终 6 人均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部在 2023 年 11 月公布的 10 起惩治网暴典型案例中,也包含了多起类似案件。例如,江苏网络主播季某某为吸粉引流,长期恶意辱骂多名其他主播并编造诽谤信息,导致线下冲突,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山西网络主播郭某某为博取流量,在直播间持续辱骂、诽谤、恐吓其他主播,同样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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