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华集团发布公告,董事会建议按每1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1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合并股份之基准进行股份合并。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1亿港元,其中14.4亿股现有股份已配发及发行,并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
待股份合并生效后,并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股份合并生效日期止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将为1亿港元,其中1.44亿股合并股份将为已发行,并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
此外,于本公告日期,现有股份于联交所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为4000股现有股份。建议待股份合并生效后并以股份合并为条件,于联交所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由4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5000股合并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