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离岸信托是指个人将其财产放入境外信托机构进行打理,或自行在境外设立信托机构,用于打理其资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说。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一些个人通过设立离岸信托进行财富代际传承、跨境资产配置以及风险管理。由于离岸信托往往设立在信息透明度低、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部分个人利用其转移资产、隐匿财富及逃避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对居民个人全球所得征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同样是取得收入,收入主要源自中国境内的纳税人需依法纳税,而通过离岸信托安排的部分纳税人却可规避纳税义务,这有违税收公平原则。堵塞离岸信托的避税漏洞,让税收负担与实际经济能力相匹配,不仅体现了量能课税原则,更是税制完善的应有之义。”施正文说,对于底层资产
“通过健全资本所得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有效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利于保障税收公平,避免税收流失,维护国家权益。同时,
按照
在离岸信托终止环节,对于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就全部信托财产清算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对于非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获得分配财产的居民个人为纳税人,就获得信托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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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过去离岸信托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来自税收筹划空间。新规明确了征税规则,压缩了避税空间后,离岸信托将更多回归财富传承、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核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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