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奥到家发布公告,公司关于成立合营公司及建议发行非上市认股权证通函所披露的有关发行认股权证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且认股权证已于2026年4月28日根据合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发行。
根据合营协议,本公司已分别向李立新先生、彭线万份认股权证,象徵式代价为1.00港元,作为东宇履行其于合营协议项下的责任以及李先生、彭女士及严先生履行于合营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的代价。每份认股权证均附有权利,可于行使期内随时按行使价每股认股权证股份0.42港元认购一股认股权证股份。
作为获得认股权证的条件,李先生、彭女士及严先生各自须签立一份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出售承诺函件,承诺除非及直至本公司控股股东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则彼等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任何认股权证股份,亦不得订立任何协议以出售有关股份,或就有关股份另行创设任何期权、权利、权益或产权负担。
假设认股权证所附行使权获悉数行使,预期将筹集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分别约3589.1万港元及约3500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