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七月份毕业离校、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们,目前不少已进入正常纳税申报节奏。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院长李建军介绍,按照现行政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完成个体工商户登记并按规定办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的
需要注意的是,扣减限额要以申报时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进行折算,并非一登记就按全年全额计算。举例来说,高校毕业生小张今年7月在四川开了一家个体店,到年底实际经营6个月。四川省按最高上浮20%执行,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0元。小张今年的扣减限额为24000元÷12×6=12000元,这意味着他今年应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最多可扣减12000元。
另外,实践中由于创业初期事务繁杂,不少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完成工商登记后,可能忽略了另一项关键手续。在四川,今年6月毕业的大学生王勇开了一家餐饮店,由于前期忙于筹备和经营,只进行了工商登记,未及时取得
对此,李建军提醒,
相关政策能否叠加享受呢?创业初期,不少毕业生有这样的困惑:自己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如果享受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免税政策,还能同时享受
李建军明确表示,两项政策互不冲突,可以叠加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属于重点群体专项税费优惠,可按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而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免税政策属于普惠性税费优惠,在政策执行期内,所有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能直接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