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动力:股权结构已由高度集中变为多元化

发布时间:2026-06-30 05:51

  瑞丰动力发布公告,根据本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的股权架构分析结果,董事局信纳该证监会公告所述本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当时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不再存在;及于2026年5月22日,本公司股权概无集中于极少数股东。

  为提升本公司股权架构的透明度,董事局已根据公司聘请的独立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对本公司截至2026年5月22日的股权结构进行了分析。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本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最新的股权架构如下:

  为进一步证明本公司的股权不再存在高度集中情况,本公司根据分析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的资料将其主要股东于2026年5月22日的持股比例汇总如下:

  自证监会公告刊发以来,本公司已积极采取行动分散本公司的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举办各种股东大会、投资者电话会议、路演等活动,努力增加与国内外投行、经纪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互动,总体而言,本公司加强了与公众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提升了本公司在投资金融界、企业融资市场参与者及机构分析师中的形象,从而提高了本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本公司的首要目标是实现本集团价值最大化,并通过实现盈利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因此,本公司一直将业务多元化及通过与其他先进合作伙伴的合作探索新业务机会作为战略目标,包括在智能水下清洁与检测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全球销售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鉴于上述有利的业务发展形势,本集团财务表现已有所改善。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显示,本集团的收入及净利润较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增长约15.9%和20.4%。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的全年业绩公告;及本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刊发2025年度报告。经过近年来不懈的努力与专注投入,本集团成功优化了客户组合,并以技术发展为核心、满足客户产品需求,进一步巩固了核心客户的忠诚度,坚守保持持续增长的目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创造最大价值。

  董事会认为,上述行动有助于扩大本公司的股权基础,与2026年2月24日相比,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已由高度集中变为多元化。

  基于分析结果,董事局信纳,本公司已维持分散的股权架构,且本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当时的股权高度集中情况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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