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华控股发布公告,本公司现正考虑可能将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锐迈科技进行公开发行股票并转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公布日期,建议上市正处于初步阶段,如建议上市获进行,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遵守第15项应用指引的要求,并且在适当的时候或按照上市规则刊发进一步的公告,让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获悉有关建议上市的最新进展。
敏华控股发布公告,本公司现正考虑可能将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锐迈科技进行公开发行股票并转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公布日期,建议上市正处于初步阶段,如建议上市获进行,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遵守第15项应用指引的要求,并且在适当的时候或按照上市规则刊发进一步的公告,让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获悉有关建议上市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