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今日发布关于征求
一、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类型”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受货车禁、限行措施管控。
四、本通告实施前本市有关轻型多用途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称,
国务院
截至 2026 年 8 月底,成都市汽车保有量为 765.311 万辆,绕城高速以内日均汽车出行量约为 230 万辆。根据当前燃油、燃气“皮卡车”保有量 2.9325 万辆折算,放开“皮卡车”城区通行后,绕城高速以内日均汽车出行量将增加约 8,813 辆,交通影响总体可控。
此前,河北、云南、重庆、武汉、西安、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大连等省、市已放开“皮卡车”通行限制,从实施效果看,“皮卡车”相比普通货车,“皮卡车”车身灵活,兼顾了日常通勤和载货,一车两用,降低了购车和养车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