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但因自身经营资金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6亿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和辉光电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但因自身经营资金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6亿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