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讯集团发布公告,据董事所深知,紧接配售减持前,要约人、萧先生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人士持有225,901,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76.41%;及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约为23.59%,其低于GEM上市规则第17.37B条所载的最低百分比25%,且未能达到GEM上市规则第17.37B条所载的替代门槛。
于刊发截止公布后,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暂时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37B条,以在要约截止后一个月期间内恢复最低公众持股量。于2026年3月27日,联交所已授出由截止日期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期间的豁免,惟须遵守以刊发本公布的方式披露豁免,方可作实。倘本公司的状况有变,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豁免。
本公司获告知,为恢复本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于2026年4月9日,要约人透过一名配售代理出售合共15,866,000股要约股份予独立第三方,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37%。因此,相应的15,866,000股股份由公众人士持有。紧随配售减持后及截至本公布日期,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总数为85,59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8.95%。据此,本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37B条的规定恢复至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