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天运通:冉丽桥接替袁颕欣担任法律程序代理人

发布时间:2026-04-02 12:30

  维天运通发布公告,联交所已确认龙科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具备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的资格。同时,袁颕欣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冉丽桥女士接替袁女士担任本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 年3月3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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