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集团新能源积极响应《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发布时间:2026-09-06 18:32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发布了

  其中提出,企业在制定整车境外市场建议零售价时,应按照东道国法律法规、市场原则和商业惯例,针对本企业不同车辆配置设定清晰的价格梯度,避免因多频次、大幅度价格波动影响境外消费者利益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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