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医院发布公告,黄伟超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的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自2026年8月10日起生效。
于黄先生辞任后,王健先生将继续留任本公司唯一公司秘书并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而郑程杰先生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均自 2026年8月10日起生效。
康宁医院发布公告,黄伟超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的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自2026年8月10日起生效。
于黄先生辞任后,王健先生将继续留任本公司唯一公司秘书并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而郑程杰先生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均自 2026年8月1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