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发布时间:2026-07-11 07:53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约占全球四分之一。“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释放的并非单一的就业信号。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内涵,应作更宽泛的理解。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下,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并非单纯将老年人作为劳动力补充来对冲人口结构变化的不利影响,而是通过搭建多元参与渠道,让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实现自我价值,从被动的照护对象转变为主动的经济社会活动参与者。当下,不少老年人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隔代照护等方式,在现实中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角色。比如,各地积极建立“银龄人才库”,吸纳退休教师、医生、工程师下沉基层服务。又如,在城乡社区,由低龄健康老人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活跃在基层治理、互助养老等场景。再如,全国家庭中超过半数的儿童由祖父母辈参与照料,客观上释放了青年劳动力的就业潜力与生育空间。

  老年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呈现出明显的优化特征。从总体看,本世纪中叶前具有典型的低龄老龄化特征,60岁至69岁低龄老人占老年人口总量40%以上,这奠定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在素质层面,健康改善是老年群体的显著特征。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仅35岁,2025年增至79.25岁。据统计,老年人口中87.3%身体健康,其中低龄老人的健康比例达93%。教育素质跃升,也是老年群体的突出特征。在意愿层面,低龄老人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愿和行动。38.3%的低龄老人有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意愿,62.2%的低龄老人有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的实际行动。这意味着,如果老年人能够保持更长时间的自理能力,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交往,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生活质量,也有助于降低家庭和社会的照护压力。可以说,这种“参与”本身,就是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的重要体现。

  同时也要看到,传统依托人口数量红利驱动经济增长模式的边际效应持续递减。“十五五”时期,面对人口结构变化、技术加速变革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多重挑战,需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其提供更多灵活、多样的社会参与选择。

  一是拓宽基层参与渠道,为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创造机会。以城乡社区为阵地,依托养老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搭建低门槛、多样化的参与平台。吸纳低龄健康老人参与互助养老、基层治理、文明劝导等事务,推广志愿服务激励模式。分级建立地方老年人才信息库,整合退休教师、医护、农技等专业技术力量对接基层需求,推动老年人力资源就近转化为服务供给。

  二是畅通市场化参与路径,完善弹性用工权益保障。按照自愿选择、协商一致原则,支持用人单位在技术研发、技能传帮带、管理咨询等岗位设置弹性工时、项目制用工等灵活模式,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劳动者等合理延长工作年限。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清理阻碍老年人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结合银发产业用工需求,开发一批适配老年群体的经验型、轻体力岗位,促进老年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需求良性互动。

  三是健全终身赋能体系,释放高素质人才潜能。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嵌入终身学习体系,依托老年大学、开放大学与各级老年教育阵地分层分类开展技能提升。面向备老群体开设数字素养、职业技能延展等前置性课程和实用性培训,提前储备社会参与能力。为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搭建行业交流、技术咨询平台,支持其参与科研攻关、青年人才带教等工作。通过实施好“银龄讲学计划”等,推动退休人才向基层流动,构建价值转化渠道。

  四是优化配套支撑环境,夯实长期发展制度底座。健全老年群体社会参与激励机制,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优秀老年人才表彰等,厚植积极老龄观的社会氛围。推进工作场景与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群体社会参与的门槛。完善家庭支持政策,通过普惠托育、长期护理保险、基本养老服务等制度安排,减轻老年人家庭照料负担,降低老龄化社会的整体运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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